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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/04/2018
泰南越狱潜入大马·11名维族男子今上庭否认有罪
作者: yslee

(吉隆坡24日讯)11名去年从泰南监狱凿墙越狱后潜入我国的维吾尔族男子,今日在非法入境大马的罪名下被控上庭,惟他们否认有罪。

11名男子分别是查卡利亚、沙勒胡丁、嘉法阿敏、奥斯曼、阿林奥斯曼、阿森兹亚力、达赫卡欣、依布拉欣、努鲁丁、阿都卡迪尔及尤索夫。

他们在土耳其籍通译员念出控状后,否认有罪。

根据控状,11名被告于今年1月31日早上10时50分在冼都警区,身为外籍人士,在不持有合法证件下入境我国,抵触1959/63年移民法令第6(1)(c)条文,并可在相同法令第6(3)条文下被治罪。

一旦罪成,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5年,或两者兼施,以及鞭笞不超过6下。

这起越狱事件于去年11月20日发生在泰南监狱,事发时20名犯人在墙上凿出的2个大洞越狱,其中5人当场被捕。

我国警方较后逮捕其中11名逃入我国的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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